广东光导照明系统对绿色建筑作用的国标依据 根据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 50378-2014,要求室内光环境与视野达到一定标准,可为申请绿色建筑获得分。 公共建筑:根据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采光设计标准》GB 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,按表1的规则评分,较高得8分。 表1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采光评分规则 面积比例RA 得分 60%≤RA≤65% 4 65%≤RA≤70% 5 70%≤RA≤75% 6 75%≤RA≤80% 7 RA≥80% 8 改善建筑室内**采光效果,评价总分值为14分,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: 1 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,得6分 2 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%,得4分。 现在,正能量科技就给大家说说,光导照明系统哪里符合上述绿建标准的评分规则呢? 光导照明系统是一种建筑自然采光方式,使用规模越大,室内自然采光照明面积越大,得分越高。而且,光线经漫射器作用,会由集中变得均匀、柔和,可有效控制眩光现象产生,避免光污染! 目前,深圳国际低碳城、南方电网总部基地、青岛德国企业中心、佛山温德姆**酒店、广州万科云零碳馆、招商地产金山谷创意园、珠海兴业集团能源大厦……项目均应用中国香港正能量光导照明系统,并获得绿建加分!详情可前往正能量光导照明经典案例页面查看。